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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Chapter.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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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瑟琳躺在簡的床上,目不轉睛地盯著她瞧。

簡是貝內特家最美的女兒,也是全鎮最美的女孩,她的頭發是金色的,有時陽光照過來會瑩瑩發光,皮膚白皙細嫩,鵝蛋臉上是嫻靜柔美的五官,她臉上時常帶笑,整個人顯得既溫柔又高貴,散發著迷人的氣質

伊麗莎白走過來拽她的辮子:“你又這樣看著簡了。”

她下手很輕柔,一點也不痛,凱瑟琳嘿嘿笑,把被拽松的麻花辮又系緊。

簡正為幾天後的公共舞會挑選裙子,她在一件領口墜著花朵的白色絲綢長裙和另一件米黃色高腰棉裙之間猶豫不決。

凱瑟琳認為簡根本不需糾結這個問題:“簡,你穿什麽都是全場最好看的女孩。”

簡目光似水地看向她,嘴邊掛著無奈的甜笑。

自她穿成凱瑟琳後,原本關秀最好的莉迪亞已經很少一起玩,跟三姐瑪麗也難以溝通,倒是和簡、伊麗莎白的關系逐漸親密。

凱瑟琳沒有刻意結交兩位姐姐。畢竟她還要寫,對姐妹親情也不甚在意。

她們的關系,還是從某天貝內特家姐妹一起去鎮裏的米蘭店,她幫伊麗莎白拿定主意選了一頂櫻桃和草莓作為墜飾的帽子,伊麗莎白戴出去大受好評後,才通過衣服、帽子、配飾、鞋等等女孩子打扮話題中慢慢變好。

凱瑟琳不知道閨蜜關系是什麽樣子,但她覺得,哪天她真有好朋友了,也不會比這兩位姐姐更討人喜歡。

簡長得很漂亮,性格溫柔善良,伊麗莎白沒有簡那麽美貌,但她聰明智慧有思想,貝內特家四位姐妹中凱瑟琳和她最聊得來。

凱瑟琳趴在床上,看著簡換上米黃色的高腰棉裙,領口露出如牛奶般白到發光的肌膚,昏暗搖曳的燭光下更顯動人。

她越看簡越覺得美,甚至想動手摸一把:“如果賓利先生會在梅麗頓鎮選擇一位淑女當妻子的話,除了簡我想不出來還有誰適合。”

“我也覺得,”伊麗莎白打趣道,“按照媽媽的想法,簡見了賓利先生的第二天他就會求婚,如果動作快些的話下個月可以辦婚禮。”

凱瑟琳認真思考道:“五千英鎊該怎麽花呢?”

簡被兩位妹妹說得紅了臉:“莉齊、基蒂你們不要說了,我還不知道賓利先生長什麽樣,是個怎樣的人呢。”

凱瑟琳做了個鬼臉:“媽媽不是說了十分英俊嗎,而且更重要的是非常非常富有。不然再英俊也沒用。”

誰讓她們只有一千英鎊的遺產呢?

幾天後賓利先生來到隆伯恩府回訪貝內特先生。

他要離開時,女仆上樓將這消息告訴了幾位小姐,簡、伊麗莎白甚至是瑪麗都放下了手中的書或者針線,躲在窗戶後面偷看這位話題中心的單身漢。

凱瑟琳也看到了,她認為賓利先生五官俊郎,神色柔和,讓人一看便很有好感。但他身型略瘦,個子不高,整體來說是位英俊的青年人,但遠沒貝內特太太、盧卡斯太太說的那麽誇張。

她們的描述大概加了英鎊的濾鏡,想到他每年的收入,那張原本只是普通帥氣的臉瞬間變成了湯姆克魯斯級別的迷人。

貝內特太太很興奮,連忙讓管家將宴請的帖子送去內德菲爾莊園,希望請賓利先生到家中做客,屆時她會精心安排宴會,然後邀請鄰居裏最不會打扮的醜姑娘們一起,凸顯出簡的溫柔、美麗和迷人。

不過管家沒能帶回好消息。賓利先生有事要去倫敦,明天都不在內德菲爾莊園,他表示萬分歉意。

收到回信的貝內特太太直到幾天後的早晨都依舊有些不滿,喋喋不休地抱怨著:“賓利先生剛搬到內德菲爾,能有什麽要緊的事這麽慌慌張張離開?”

伊麗莎白道:“聽夏洛特說,盧卡斯太太說賓利先生是去倫敦邀請客人了,他準備帶十二位女士和七位男士來參加舞會。”

貝內特太太聞言先是松了口氣,她本來擔心賓利先生是個沒有定性的人,這樣他在內德菲爾安頓下來的可能性就會降低。現在聽到他是去邀請客人,放下了擔憂,不過沒幾分鐘,她的神經又疼了起來:“十二位小姐?噢,我可憐的神經。”2

平時負責懟人的貝內特先生昨天便出了門不在家,對於貝內特太太的話其他人都沒有回答。大概是之前期望太高,此時聽說賓利先生會帶回這麽多女賓來,大家心底不免都有些受打擊。

唯一例外的是凱瑟琳。她對賓利車還是能流下口水的,賓利先生就算了。

早餐結束後,凱瑟琳算了算時間,換上便於行走的軟底鞋,迫不及待地從家中出來。她踩著鄉間的泥土,順著從倫敦回來的車馬必經的道路,邊觀賞路兩旁的美景,邊向前走著。

赫特福德郡離倫敦直線距離34公裏,據馬夫說三個多小時便能到。貝內特先生昨天出門替凱瑟琳去出版社,幫她商談發表和刊登的事宜。

雖然凱瑟琳也十分想去,不過礙於現實和名聲,幾經考慮後決定放棄。

這個時代的英國女性地位很低,不要說政治上的選舉權,她們連作為獨立個人的權利都沒有,她出書只能委托貝內特先生以他的名義代簽,她沒有與出版商簽合同的資格。3

貝內特先生走前告訴她,他談完事情後會去拜訪朋友,第二天才回來。凱瑟琳在家等了一上午,實在心急如焚坐不住了,幹脆早早出來迎接他。

她昨天給了貝內特先生《血還》百分之八十的稿件,現在她還不知道來信的人是出版商還是報社,不過無論哪個,只要願意刊登、印刷,對於現在的她來說都是令人滿意的事情。

凱瑟琳已經打聽過,現在一本較暢銷的能為作者帶來600-800磅的收入。按她的人生規劃,寫作的收入完全可以滿足她的生活。

出於迫切需要錢的目的,凱瑟琳第一本書沒有任何高大上的意義,她用了後世yy的多個設定,寫書時一切為“爽”字讓道,情節設定讓讀者怎麽暢快怎麽來。

《血還》講的是公爵之子皮特曼·安東尼奧覆仇的故事。

生活在法國南部鄉村的皮特曼·安東尼奧原本是一個勤懇努力、踏實可靠的青年,盡管他的父親很早去世,母親粗鄙不堪對他非打即罵,但他依舊靠著勤奮得到一位英國商人的賞識,還與同村鄉紳的女兒珍妮弗墜入愛河。

然而,就在他的生活逐漸變好時,安東尼奧突然遭遇殺身之禍,在一個雨夜他被冷箭穿透了胸口。

安東尼奧瀕臨死亡,一個神秘的聲音突然出現在他的腦海中:“皮特曼·安東尼奧,你甘心這樣死去嗎?你渴望力量嗎?如果你的回答是是,那,睜開你的眼睛吧!”

安東尼奧發現他獲得了神力,不僅身體上沒有任何傷疤,力氣還變得極大,眼睛能看到十公裏外的事情,耳朵能聽到別人極小聲的竊竊私語。

安東尼奧決心覆仇,而在他調查的過程中,他發現這場暗殺居然是法國最富有最有權勢的貴族埃爾·德·威弗列德公爵之子弗琳·威弗列德的手筆!

而他殺安東尼奧的原因居然是弗琳·威弗列德知道了安東尼奧才是公爵的親兒子,他們身份會互換全是因為弗琳的母親,她在威弗列德公爵家當女仆時私下將自己的兒子與公爵之子調換,而那個女仆,便是對他極為苛刻的母親。

安東尼奧決心討回他的一切,讓傷害他人血債血還。

……

凱瑟琳從不敢小看古人的智慧,她自知水平有限,決意以情節取勝。她按照每章回都有伏筆、有轉折、有高峰的模式,一環扣一環,幾乎是一氣呵成完成了這本。

書寫完時凱瑟琳也有些忐忑,不知道現代的故事是否適合現在的英國,好在戈登先生的回應讓她松了口氣。看來人人都愛yy。

凱瑟琳今天穿了件粉色的高腰紗裙,這條裙子是用前幾天貝內特先生獎勵她的2英鎊買的。穿越後從未花過錢的鐵公雞凱瑟琳收到會被刊登的消息,決議慶祝一下,在鎮上最時髦的服裝店買了這條高檔布料上等薄棉紗制的裙子,老板告訴她這是倫敦最新流行的款式,全梅麗頓鎮只有一條。

凱瑟琳摸著柔軟的裙子,一邊心痛,一邊感嘆還是錢好,裙子穿在身上受到簡和伊麗莎白的不斷稱讚,鮮艷的色澤將凱瑟琳襯出屬於她這個年紀的青春和嬌媚。

凱瑟琳剛17歲,還是個少女,樣貌雖沒簡那麽美貌,但也繼承了貝內特太太的基因,是個漂亮的小美女,歐美人發育早,她的身形已經長成,身高有一米六五,皮膚白皙,頭發是黑色,長相偏美艷。

以前的凱瑟琳性格有些輕浮,配上這樣的長相頗具浪蕩的意味,然而如今的凱瑟琳性格淡漠,氣質沈穩,與這樣的容貌搭配,倒是消去了那些輕狂,增加了幾絲氣質。

凱瑟琳將頭發盤起,簡單搭配了一個珍珠發簪,幾縷發絲調皮地落下來,隨風浮動,裙擺輕揚,整個人顯出一種融合著少女的青春靚麗和青年女子端莊大方的獨特。

達西騎馬進入梅麗頓鎮,第一眼看到的,便是拿著野花、歡快地走在路上的少女,也許是她身後的景色太迷人,遠遠看去,達西竟覺得她仿佛是從油畫中走出一般。

一旁的賓利也看到了凱瑟琳,不由笑道:“達西,這鄉下沒你想的那麽無聊吧。”

達西沒有回答。

賓利繼續說道:“這位少女我沒見過,但想必是貝內特家的小姐了,早聽說她們家的女兒都十分美貌。”

兩人騎馬已經漸漸接近凱瑟琳,凱瑟琳聽到馬蹄聲不由振奮地擡頭,發現不是貝內特先生後,便退到一邊,等著他們經過。

她剛退後幾步,遠處一輛熟悉的馬車向這邊駛來。

凱瑟琳激動極了,也顧不上向兩位紳士行禮,她的臉上綻放出如花的笑顏,拎起裙擺向貝內特先生跑去。

坐在馬車裏的賓利小姐剛剛聽到了他們的對話,此時看見提著裙子跑的凱瑟琳,十分鄙夷:“這鄉下的女子確實與我們截然不同。”

馬匹即將與凱瑟琳交錯,達西收回目光,頭也不側地策馬騎過。

賓利降低了馬速,片刻後又追上來。

他說道:“還真的是貝內特家的小姐,我看見她跑向一輛馬車,貝內特先生從馬車裏出來了。我要不要去打個招呼?”

“這樣見面有些失禮。”達西回答。

賓利想了想,認同點頭,不再想著打招呼的事情。

而達西勒馬調回頭,看了一眼距離他們幾裏的馬車,一言不發,隨後又將馬轉回頭,雙腿夾緊馬肚,催著高大的黑馬向內德菲爾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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